
作者:蔓越鸥更新时间:2024-12-28 00:27:38
深宫之中,萧潋意生在夺储之争最为激烈的时候,为求自保,他从小便被当成了女孩养,为郇朝四公主,封号“令和”。后来,他遇上一个少年。少年没爹没娘,跟个老道士在深山里长大,性子被养得像根木头。萧潋意看他有趣,又忌惮他一手好身手会为他人所用,便处心积虑将人骗到宫里,千方百计捆到了自己身边。他向来善于心计,装得柔弱不能自理,却不想那少年天性冷淡,一颗木头雕成的心只装满了自己的剑道,对他装乖卖巧的投怀送抱视若无睹,一心只想着宫外的世界。他关不住徐忘云,他是只什么也束缚不住的鸟。萧潋意漂亮的眼垂下来,浓密睫毛敛住眼底杀意。他心想,这把刀若不能为我所用,那定也不能便宜了别人。可真到了要挥剑相向那天,他的剑抖了半天,竟怎么也下不去手。他以为他心肠冷硬,自以为一切都在自己掌控中。可他不知道,每每当他夜里失心疯发作时,他总是一副痴痴情态,死死箍着徐忘云不放手,千般痴缠,万般惶恐,不住叫嚷:“阿云别走”。*攻有绝对美貌优势,不是真女装癖,只是被迫*攻有疯病,是真有病*架空扯淡,全是瞎编。 公主为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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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现在已经是凌晨两点而我困得批爆的原因。我在想我是不是该写个后记?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本书,其实我从开文到现在无数次幻想过我该怎么写后记,到如今真该下笔了,对着文档发呆,又觉得无从下手,居然不知道该写什么才好。 还是谈一谈这篇故事创立起的契机吧。 也很巧,刚构思这本书的时候,正好是去年12月,如果从那时候开始算起,至今刚好一年。徐忘云这个名字第一次出现在我脑海里的时候,也就是开头徐侯夫人抱着稚子流血泪的场景,先有了“忘了这些腌臜事”,才有了徐忘云这个名字。我一开始把握不好徐忘云这个角色的度,多一分则显木讷,少一分就刻画不出他不染世俗的脱俗感。写文是个和自我不断相搏的过程,痛苦是大半文字的底色,我是个平庸的人,没什么天赋,也实在称不上勤奋,一段话,一句描写,有的时候...
吧唧亲一口,糙汉疯了诱哄我回家林宝初...
能听到死者临终遗言的法医墨九如,意外穿越到千年以前的东陵国。亲人迫害,众人排挤,前路艰难!墨九如发誓我要穿回去!什么?要帮死者沉冤昭雪才能穿回去?她拿起解剖刀,干起老本行。她要搞事业的,为何会被战神楚王粘上身。手割破了,楚王千里跑来给她包扎,脚扭伤了,楚王扔下大军跑来背她回家。墨九如看着如影随形的楚王,疑惑道你是不是喜欢我啊?楚王冷声道少做梦了,因为你我痛感相连,你若受伤,本王一样受罪!墨九如惊讶道哇哦,原来如此,那如果我舒服了,你岂不是双倍快乐?...
穿书她抢了女主剧本疯狂逆袭七零宠婚,嫁给最强硬汉林念傅秋石林念傅秋石傅秋石林念傅秋石林念...
动我岳父者,岳母者,老婆者,必雷霆还击!不管是家族之主,还是财阀大鳄,亦或者超级强者,触我逆鳞,必死!上门女婿并不一定是废物!也可以是超级战神!真龙飞天秦莫沈洛音是佚名精心创作的现代言情。...
南晚陆彦南晚陆彦陆彦南晚陆彦南晚...
大抵人人都有一场劫,谢不归,就是我的劫那年我从高处失足跌落,谢不归衣若雪飞,马踏银花,映月而来,救我于十丈高台前我欢喜他欢喜得不得了,而他看我的神情,分明也是欢喜我的我们结为夫妻,我随他跨越万水千山,去了京城我中原话说得不好,常被人取笑,于是谢不归便会持着书卷,一字一字地教我我也时常看到他点一盏灯,口中咬着木塞,去学那艰涩难懂的异族语他这样好,我多想与他厮守一生可是我没想到,阿母为了让他永不背叛,给他下了一枚情蛊堂堂雏凤公子,神威将军,被情蛊操控着,对我一个异族仇人痴心一片,每天围着我转,负了他深爱多年的未婚妻他的心上人嫁与他人,令他抱憾终身我难产那日,他血洗宫廷,矫诏称帝一封圣旨被送到我榻前出身低贱,只堪为妾ahrefhttpmmoxiexscomtargetblanka陛下今天火葬场了吗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