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些钱。 王政想了想,其实也发现问题。 其一,这是赃款。 交给纪委,他怎么解释。 难道说这些钱是李建海贿赂的? 既然是贿赂,那他为什么要收? 如果说收了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,也会越绕越乱。 证明你的清白完全可以当面拒绝,没有必要收了之后再交给纪委。 即便他解释的过去,事情传开以后,以后哪个领导还敢用他。 毕竟在官场里,收受礼物已经是常态。 像王政这种做法的人,即便能力再强,领导也不敢重用。 其次这笔钱没有任何证据,他不花反而危险。 钱放着就等于给李建海留下把柄,到时候李建海来个鱼死网破,纪委一搜,那就是人证物证确凿。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