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篇完结感言。 从剑未佩妥,出门已是江湖开始,到千帆过尽,归来仍是少年结束,这本小说目前算得上是我收尾最漂亮的一本小说。 虽然说我知道很多读者老爷未必满意,但是对我而言,这真的是一个很漂亮的收尾。 写完了所有自己想写的故事,几乎收拢了之前布下的所有伏笔,然后给出故事开始之前就想好的结局。 至少我很满意。 刺客这本书,最初其实只是一个慎勇流的点子,甚至说是给别人想的点子,不过因为对方认为不好写,所以最终只好自己操刀动笔,开动的时候堪称草率潦草,给编辑看的时候,也被一位编辑笑称这是什么糊穿地心的题材。 但是最终我还是写完了这本刺客,刺客的成绩也是我目前成绩最好的一本小说。 老怀堪慰。 ...
快穿白月光渣过的男主全疯了沐恬恬...
如果穿越回宋代,是该吟诗作赋风花雪月?还是厉兵秣马争霸天下?不论如何,先填饱肚子再说。北宋穿越指南...
被顾瑾之辜负了三年,我快刀斩乱麻,和他离婚,净身出户。渣男嘲讽我姜璠,离开我,你再也找不到像我这样好的男人了。谁怕谁呢?我又不是一个一心拴死在男人身上的恋爱脑。我打算安心搞事业,可渣男的白月光却始终跟我过不去,处处找茬,甚至,害我差点儿丢了工作!后来,顾瑾之看到,我的顶头上司用百亿聘礼迎娶我入门时,彻底疯了!他红着眼睛求我回头看他。可搂着我腰的男人却霸气宣布璠璠是我的女人,任何人都不许打她的主意!...
大抵人人都有一场劫,谢不归,就是我的劫那年我从高处失足跌落,谢不归衣若雪飞,马踏银花,映月而来,救我于十丈高台前我欢喜他欢喜得不得了,而他看我的神情,分明也是欢喜我的我们结为夫妻,我随他跨越万水千山,去了京城我中原话说得不好,常被人取笑,于是谢不归便会持着书卷,一字一字地教我我也时常看到他点一盏灯,口中咬着木塞,去学那艰涩难懂的异族语他这样好,我多想与他厮守一生可是我没想到,阿母为了让他永不背叛,给他下了一枚情蛊堂堂雏凤公子,神威将军,被情蛊操控着,对我一个异族仇人痴心一片,每天围着我转,负了他深爱多年的未婚妻他的心上人嫁与他人,令他抱憾终身我难产那日,他血洗宫廷,矫诏称帝一封圣旨被送到我榻前出身低贱,只堪为妾ahrefhttpmmoxiexscomtargetblanka陛下今天火葬场了吗...
裙下权宦容无妄盛明姝容无妄盛明姝盛明姝容无妄盛明姝容无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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